懒癌

跳了坑并且淡圈中的失踪人员(。)

|周泽楷x你| 直到我的记忆只剩下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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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一共有七十亿人,我是七十亿分之一。记忆一百天是七十亿分之一,我是七十亿分之一。世界上每一秒诞生多少个宝宝,一个人能够活多久,我一天能见到几个人,我在上学的时候能认识到多少个朋友,我二十岁之前暗恋过几个家伙......我哪知道。一天能够遇见很多人,但是能够认识的可能连一个都没有。听说与另一个他相遇相知相识相爱的几率是五十亿分之一,然后,我就在这五十亿分之一中,找到了个家伙。

他有着天生的主角光环,脸简直就是二次元画师的手笔。从头发眼睛鼻子嘴巴锁骨身材腿长体重身高等等等都是完美的,要说性格,上帝那可是为了全人类的公平,才拿走他一点点东西。

对啊,这小伙儿这么完美,为什么就是被我给糟蹋了?我一凡夫俗子竟然勾搭上了少女眼中的男神少年眼中的大神大妈眼中的女婿大爷眼中的......电竞职业选手。

起初我和我闺蜜说这事儿的时候,她把自己手里的甜筒冰淇淋给压在我脸上,说这是让我清醒清醒然后冷静冷静。我冷静,冷静得放弃揍她。我拿出手机,把我和他的合照给闺蜜看,闺蜜这才信了,然后二话不说抱着我大腿不放。

我当然把她给弄开了,不然我怎么去面对我男朋友啊?

回到开始,我是这个地球的七十亿分之一,然而有这么一种中二设定的疾病,患上的几率也是七十亿分之一。我真的不想成为那个七十亿分之一,可惜的是,我就是。

记忆一百天,按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只剩下一百天能够维持记忆,到了第一百零一天,我可能连自己的性别都给忘记。很可怕吧,因此我瞒着我男朋友和家人进行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治疗。一开始是拍片子,住院观察。到后来怪到心理问题上,跑遍整个S市去找一个靠谱点儿的心理医生(最重要还是帅点啊)。最后,我放弃了,我开始在自己的秘密房间的墙上贴满笔记,例如名字啊性别啊,生日啊国籍啊,爸妈的名字啊最喜欢的歌手啊。

当然还有他的名字啊性别啊职业啊等等等等。

我随身带了个迷你日历,记录着我的日子还剩下多少。

好多人都说,对一个人最残忍的方式,不是杀了他,而是让他被所有人遗忘。但我现在遗忘了所有人,这算是生不如死,还是脱离尘世?

我不知道别的怎么样,我只知道,忘了自己所爱之人,真的是生不如死。

第一天的时候,我没敢告诉他,好吧,就算是到了第一百天我都不敢告诉他。你能够想象他每天用无助和怜惜的眼神看着你吗?

“小周,今天我给你做了便当哦。”我偷偷潜入轮回俱乐部,见午休职业选手都去休息了,他正准备出门,我就直接跳到他面前问他。他整个人抖了一下,明显是没察觉到我会在这里。

“队长你可真幸福。”那个名叫吴启的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走开了,走的时候还悄悄说了一句什么“好好享受二人世界”之类的话。嘛我就是送个便当......不对我是送午饭过来的,不是便当。这话可真不吉利。

他拉起我的手,对我说了声“走吧”。

我们俩进到休息室,我把饭盒给他,里面是一些肉丸子白米饭西兰花。这么一瞧感觉真够朴素的,我嘲笑了自己一下,只好对他说:“小周,抱歉东西太少了......”他摇摇头,拿起筷子先夹了一个肉丸子放进嘴里。他仔仔细细咀嚼了好一番,然后转头对我说:“好吃。”

果然是全民男神啊,连吃东西都那么帅。

“我还记得,你以前把.......”他说到一半停了下来,皱了皱眉头想了大概十秒钟,继续说:“辣椒放进肉丸子里。”说完他自己先笑了起来,不知道是在笑我有那么的粗心,还是笑有谁吃过后被辣到了而在那里无助地跺脚或者倒水喝。

啊啊是哪个呢?还是谁吃了呢?

我突然愣住了。

完全,记不起来。肉丸子的做法我记得模模糊糊,而他说的那件事,我完全不记得了。为什么会这样,我能够记得那个日子,却没办法记起那天有谁。

我先想了个办法转移话题:“别总说肉丸子啊,小周吃青菜啊。”

他看着我舔了舔筷子尖,放下筷子突然抓住我的手腕,我看见他眼神里带着失望,他问:“为什么又叫我小周了......”我被说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努力回忆起他的名字。名字,名字,周泽楷。如果不是小周,那只能是.....

“真是的,泽楷,要记得吃青菜。”我装模作样地拍拍他的头,极力掩盖自己刚才想不起他的名字的事情。听到我的回答,他十分满意,扒着盒子里的饭菜,还不忘给我夹个肉丸子吃。

到了第二天,我回想起昨天的事情,我觉得这个东西越来越令我害怕。

我开始翻找自己的日记本。庆幸的是,我有写日记这个好习惯。我从结识他的那天开始读起,日记记录得堪比科学教科书。肉丸子的事情也被我找了出来,那个是把加了辣椒的肉丸子给杜明吃,然后他被辣着了。因为那件事我和他笑了很久,所以理所当然地被我给记下。

“等等,杜明是谁啊......”我自言自语了一句,意识到不好,赶紧开了电脑上网找。

“等等,我刚才说要干嘛......”百度刚弹出来,我又给忘记了。我呆愣地坐在软皮电脑椅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发亮的电脑屏幕。百度两个蓝色的大字映入我的眼里,我一时间就像被吸入一个无底的黑洞里,无法自救。

第十天。我的病开始向严重的趋势发展,我开始不记得自己的工作。我辞掉了工作,在同事们的慰问和告别下走出了公司的大门。抱着纸箱的我抬起头,看见了一个俊美的男子戴着墨镜口罩和帽子站在一辆出租车前。我紧皱眉头,这才想起是怎么一回事儿。

“对不起,小......泽楷,我有点累了。”我假装自己是因为疲惫才辞去工作,没办法,我总不能告诉他我忘记自己的职业是什么吧。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接过我手中沉甸甸的纸箱,拉开了出租车的后门让我先进去。在关门之前,他弯腰在我耳边说:“我养你。”

第十五天,我开始忘记自己最喜欢吃什么,最喜欢看什么书,最喜欢哪个歌手。我去了一趟自己装饰过的房间,绕了一圈,才好好记住了自己的信息。

总有一天我会忘了这个房间的存在吧。

我凭着模棱两可的记忆从一个抽屉里找出了一只记号笔,思考片刻在在左肩上画了一个五角星。我出了房间反锁好,朝门上看,果然有一个被我刻过的五角星。

第二十五天,我已经没办法出门了。我开始忘记回家的路,就连只有五分钟路程远的便利店,我也不记得怎么去了。一开始我尝试坐公交出去,但是一上车就忘了自己要去哪。就算是安全到达那个地方,我也会忘记自己家是在哪个站。

好不容易回到家,才想起自己忘了买菜。这次我不打算坐公交,改乘出租去了。很可惜的是,我忘记家里的地址,要不是在半路看到了熟人(我对那个熟人的印象也不深,可他说他是我的高中兼大学同学,感情也不错),我可能还在菜市场看别人剁鱼头了。

第三十七天。在这十二天里我没出去过一天,闺蜜喊我我不出去,她说我宅我也不出去。我现在有点害怕见到她,因为我总在梦中梦见她,可是却叫不出她的名字——不是嗓子哑了,而是不记得她是谁了。要是我和她出去,被她瞧见我在用疑惑的眼神看她,她可是会起疑心的。

毕竟生病这件事,只有我和我的主治医生知道。

第四十二天,我忘记了什么是荣耀,当我想要上网的时候,我忘记百度是什么。等等,我的病好像没那么严重吧,只是失忆,又不是小儿智障。我按了按脑门,果然记起来百度这俩字怎么打出来。搜索了荣耀,成千上百条信息呈现在我的眼前,我随意点了一个网站进去。

那看起来像是一个官网,我在官网的首页看到了一个帅气十足的男人,而且有点眼熟........可恶我怎么给忘了这家伙可是我男朋友!我竟然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却不记得他是自己的男朋友!好吧是有点绕,可是刚才,我真的一下子记不起来了。

他的照片是一个小链接,链接是购买角色一枪穿云的手办,我点进去看了看,六张红色毛爷爷。好吧好歹我之前也是有好好工作拿工资的,现在奢侈一回有什么不好!然后我就买下了这个价值六张毛爷爷的一枪穿云手办。

第四十五天,我收到了三天前买的手办。刚开始快递员站我家门口的时候,我给吓了一跳,问他干嘛,问他做什么。可怜的快递员因为这样的事情和我解释了整整一个小时。然后我确认了自己真的买了东西,快递单上确实是我的名字之后才放他走。

一枪穿云纪念典藏手办,附赠一张角色卡,一张周泽楷的海报。我打量着这个和官方人设看起来没什么区别的手办,心想这一枪穿云是谁,怎么那么眼熟。我再摊开海报,原来是像我男朋友啊,哈哈哈。笑了半声我就不再得瑟,赶紧去上网找一枪穿云。

第五十四天。我每天都要靠观察一枪穿云和海报来回忆起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没办法,要是把脸给忘了,那么记忆什么的比起来就没那么重要了。我可不想在自己回忆的时候看见男朋友的帅脸被马赛克给挡住。

“相遇......比赛的场馆。告白.......一千零三十八天前。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八百九十三天前......”我尽力把这些有用的信息记下来,读着自己写的日记少不了自我带来的羞耻感。可是当我读完那一页又一页写满油墨比划的米黄日记纸之后,我突然坐直了自己的身体。

“这些,都是和谁......?”

第六十七天,我开始每天扇自己一巴掌。忘记小周一次就扇一次!不对!“啪”,我扇了一下,脸上火辣辣地就像是抹了清凉油一样。“是泽楷,泽楷。”我觉得自己真不争气,眼泪一个劲地往下掉,怎么和个小娘们一样!

我刚扇的那一下,家里的门就开了,我见他一脸愣住地站在门口看着我的巴掌不偏不倚正好拍在自己的脸蛋上,最不争气的是我眼泪鼻涕一块流了出来。

他急忙扔下自己的背包,鞋也不换跑到我身边,用手擦走我的眼泪,我急忙拿纸巾把鼻涕全给擦了。他一脸着急,想说话也说不出,看起来是不知道自己先说些什么。

“我没事,我没事。”我擦好鼻涕赶紧反过来安慰他,他不信,把我给抱住,拍着我的后背对我说:“别怕,别怕......”我抱了抱他,告诉他:“小......泽楷我没事,刚才有只蚊子把我给急哭了,我瞅见它正好趴在我脸上,我就给自己一巴掌......咳我相信你懂我什么意思,然后就出现你刚才所看到的那一幕啦。”我把话说得很轻松,轻松到真的只是拍死了一个蚊子而已。

“冬天,没蚊子。”他憋出这么一句话,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我笑过后,脸上的表情全僵硬住了。冬天,原来现在冬天了吗?怪不得我穿个短袖在家都在发抖。

这已经不是失忆的问题了吧?!

从第六十七天到现在的七十八天,我每天过得战战兢兢的,我没想到过自己会把冬天给忘记,我知道自己的病真的是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了,估计再过不久,我会忘记自己是地球人的身份吧。

他很关心我,自从那一天开始他每天都把我带去俱乐部,为的就是能够更好的照顾我。除了训练,他其他时间都在我身边。或许是不经意间秀了恩爱,俱乐部上上下下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去找他谈话了。我感觉坐在他身边有点喘不过气,一是真的是因为近看超帅,二是俱乐部里的人和我打招呼,我都是敷衍过去,因为没办法喊出他们的名字。

想到这我很害怕,害怕得颤抖起来。

他揽住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轻声安慰我:“不要怕,我在。”
我并不知道他是不是从哪里知道了我的事,但我只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在我的身边。

已经过了八十八天了,距离我啥都不记得的那一天还有十二个日子。

今天我很理所当然地忘记了自己的生日,当然也没有生日派对。在家里一个人静静地看着电视剧的时候,他突然从房间里走出来,捧着一个芝士蛋糕。我以为他会在俱乐部,但是看到他手中的芝士蛋糕,肚子突然咕咕地叫了起来。

要么是我真的饿了,要么是我自己其实是喜欢吃芝士蛋糕。
按照现在这样应该是第二个结果了吧。生日我俩就坐在家里的桌子上吃蛋糕。那时候点蜡烛,我没有许愿自己好起来不会再有这个病,而是希望到了第一百天,我还能够记得他的名字。

我吃着蛋糕,刚把嘴里那口给吞下,他就突然吻住了我,我觉得有点窒息,脑子里好像回放起第一次亲吻的那个场景。我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任由他为所欲为了。他放开了我,看着我,眼神在极力掩盖着自己的悲伤。

我伸出食指摸了摸自己的下嘴唇,眼泪再一次流了下来。

要是我失忆了,他还能陪伴在我的身边吗?不可以吧,他也要结婚,要生孩子,要工作,要打比赛,要拿冠军,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情能够做。用余生去陪伴一个不爱自己,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人,那真是太蠢了。

第九十五天。他开始请假,在这一天,他带了我去游乐园。他和我说这个游乐园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我并不记得,甚至不记得这个游乐园所在的城市的名字。我看着门外穿着大号玩偶服的工作人员,知道他们都是某个动画片里的人物,但是名字都不记得了。

他指着过山车,我们去坐过山车。他指了跳楼机,我们去坐了跳楼机。他指着鬼屋,我们去鬼屋,但最后我是在尖叫声中跑出出口的。他最后指了指摩天轮,我们上去了。

“你以前,不敢玩那些。”他端坐在我对面看着我,我屏住呼吸,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以前”的自己不敢玩这些游乐设施,即使是我现在玩起来,感觉也没什么两样。

“你......怎么了?”他又问了一句,碰巧的,我最害怕他问这个问题。

我不能够告诉他我患上了一个不治之症,患上了一个几率是七十亿分之一的古怪的疾病;我不能告诉他我在五天后就会忘了他,甚至是自己的姓名;我不能乞求他永远陪着我,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个人.......即使我很想他这么做,可是不行,太自私了。

心里的另一个我对我说,爱情都是自私的,这么说完全没关系。

“我没事,泽楷,别担心我了。”

最后还是说了这句话。

第九十八天。我窝在被窝里颤抖,我只记得我的名字,我的身份,他的事情,这是我们的家,其他,我什么也不记得了。我还有点良心记得我爸妈的名字和样子,可是他们的电话号码,他们的生日,我忘得一干二净。

很不幸的是,今天妈妈打电话过来了。她问我好不好,我急忙说好。她问小周好不好,我也说好。然后她问我一个星期后爸爸的生日宴回不回家,我不知道,为了掩盖事实,我说工作上有一个很大的计划,所以这几个月都不能抽出时间回家。

她不知道我辞了职,而且我也没敢告诉她。

她的声音很失落,我鼻子酸了多久,我就安慰了她多久。

我想回家,但是我不能离开,我不能接受失忆前一天见不到他。

最后,我必须要回那个藏有我所有记忆的房间。

我整整拖了一晚上才顺着肩膀上的五角星找到了一个刻有五角星标记的木门。那时候小周休息一整天都在家里,他不让我做饭,不让我打扫,坚持这些事情都要自己做。他应该是觉得我太累了,所以才这样吧。也好,这让我有充足的时间去好好记一记自己写过的东西。

我趁他在洗碗的时候用钥匙开了门,一个翻身闪进房间里,利索地把门给反锁上。我看着墙上写满文字的A4纸,看着摊开在桌面上的基本日记本,看着地板上的毛绒玩具。这些都是我二十年来的东西,为了收集齐它们,我可费了不少劲。偷偷摸摸背着家里人偷出来,要是被发现了那还得了?当然还有厚着脸皮找同学要他们的照片之类的,就不提了。

第九十九天,有点糟糕的一天。那时候我从房间里出来,被他给撞见了,他拿着一杯热茶,看着我看到他的时候缩了一下的那个样子。

“那不是,杂物间吗?”他指了指我身后那个秘密的房间,我故作轻松点头,让他误以为我只是去找点东西而已。他沉默了一小会儿,把热茶给我。

这个是谁的杯子,这个是谁买的茶,这水是煮的还是饮水机的。我还真不记得了,我也不记得家里是不是有这么一个杯子,这么一个味道的茶,是饮水机还是电水壶。即使这些东西都是昨天我和他出去超市大减价的时候买的。

我忘了他是什么身份,甚至昨天去超市被人围观都会觉得奇怪,我转头看他,看他只是戴了一顶帽子。然后,回到家后我才记起他是职业选手,就刚才那样不晓得已经被拍了多少照片发到QQ微信Facebook微博Twitter上了吧。

我有点惭愧,可他却摸着我的头对我说:“没关系,你是我女朋友。”

第一百天。我得病的事情完全暴露了,我和他吵了一架,我没想到平日不爱说话的他竟然能反驳我这么多。他问我,为什么不告诉给他听,我就对他说,方便你以后找另一个女朋友。他呆住,问为什么,我说,你不能照顾一个废人。

因为我的那句话,就这么草率地结束了这次争执。他抱住我,就像是害怕我所有的记忆都从大脑里飞出来一样。我不语,开始觉得这个拥抱在冰冷起来,我忘了它原来的温度,原来的力度,甚至是我原来的对拥抱的一切感情。

这个病好可怕,所幸的是明天过后,我会重新再次记忆,而且不会再忘记。

重来?还是得重来。我和他重来?失忆的我可能会觉得捡到一个大便宜,可他未必会这么想。只记得一点点东西的我开始消极起来,却又不敢想象没有他的生活。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看起来比我还紧张,要在这么短短几个小时接受这个现实,他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他紧紧握住我的手,生怕我第二天因为不知道这里是哪而逃走。

“记得我吗?”他在黑夜中凝视着我,我能够感觉得到。

“当然啊泽楷。”我笑了笑,凭着感觉摸了摸他的眼睛,鼻子,嘴巴,耳朵。

听说身体上的记忆比脑袋的记忆还不容易丢失,所以我就这么做。

“我爱你。”他说。

“我也是。”语毕,我又流了眼泪,没让自己发出声。

我困了,我不敢睡,因为我知道这一觉醒来,我便会忘记了他。

可是,可是我总会忘记。

然后,我睡着了。

第二天,全新的一天,我的身体感受到窗外的阳光带来的温暖。我坐起身,看了看自己的手,拍了拍自己的脸。我想那个镜子,然后一个镜子真的就安安静静地躺在床头柜上。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开玩笑道:“哟这个美人是谁,怎么看起来这么孤独啊?”

我放下镜子,喃喃着:“我是谁......”

我是谁。

这里是哪里。

我想回家。

这里是哪里。

我穿好拖鞋走出房门,看见一个俊美的男人站在门口前。我看他一脸的陌生,本能地退到一边,可他长得实在是太好了,好到我不忍心去损他有多坏。

“记得我吗?”他哽咽着问我。

我有点心酸,当他问题脱口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像遭到了重击一样。

“抱歉,请问你是......”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给抱住了。我很害怕,害怕这人是人贩子,所以开始拍打他的背。但他只是很温柔温柔地抱住我,抚摸着我的后背,让我彻底冷静下来。

他半蹲下,在我耳边轻轻问道:

“我爱你,我可以追你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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